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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5日,加拿大宣佈將對中國大陸太陽能啟動雙反的开端調查(詳情報導)>2019年05月15日,根據特別進口措施法第38條,加拿大邊境服務署針對原產於或出產自中國的太陽能模組和層壓板做出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初裁決定。
EnergyTrend 黃公暉指出,本次雙反僅針對中國生產的太陽能模組,對台廠而言並無影響。且由於課稅物件為模組,中國廠商對加入口電池,也不在課稅範圍內。他解釋:「中國每一年對加拿大入口的電池加模組約為460MW阁下,且加拿大也有當地模組廠阿特斯,本次雙反對中國廠商影響很小。」
具體稅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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